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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海冠电力集团与新疆兵团市政轨道交通(集团)签署合作协议
3月21日下午,山东海冠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与新疆兵团市政轨道交通(集团)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。集团公司董事长董海明会见了新疆兵团市政轨道交通(集团)有限公司总会计师、山东公司董事长乔永军一行,并签署合作协议。
乔永军表示,新疆兵团市政轨道交通(集团)有限公司将发挥自身优势,继续发挥兵团精神,与山东海冠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强强联合,本着“平等互利、优势互补、资源共享”的原则,尽快实现项目落地,积极为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。